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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国旗故事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4-14 09:49:27    作者:魏自民    来源: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点击:5982次

我的国旗故事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魏自民

       我于1992年底入伍,2009年初转业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20年任职政治部宣传处处长。鬼使神差,有了一段跟国旗有关的故事。

      去年6月底至8月中旬,省检察院对我们单位开展了政治巡视,在工作交流中指出了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于当年10月份领受这方面的巡视整改任务,当年12月份成功举办宪法宣誓暨升国旗仪式,院领导和广大干警给予积极评价。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们单位严格落实了《国旗法》有关规定,坚持在工作日升降国旗,在重大节假日举行升国旗仪式,每当我举目仰望迎风舒展的五星红旗,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五星红旗代表国家尊严、国家意志,凝聚了无数革命先辈的鲜血,凝聚了历代国家领导人的智慧和期许。我和我的同事们、我们周围的人民群众,我们共同努力,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濮阳市检察院高高飘扬,这是我们近一段共同团结努力的成果,我们没有让革命先辈失望!

物业公司主动请缨,给我们开了个好头

       我们单位非常重视国家仪典、国家标志对干警的激励作用,每逢重大节日,有时邀请部队战士担任升旗手举办升国旗仪式。后来形势变化,我们变得有些很不适应。去年10月份的某一天,我和我的同事第一次降下国旗,却不知道怎样收旗。我们找了一根铁棍,采取了很笨的办法让国旗脱离了升降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事情看起来非常简单,但做起来不一定那么顺手,甚至有时不能完成一些简单的任务。在升挂国旗方面,我们缺乏实践(动手)能力。当聘请的物业公司知道我们这方面的尴尬后,有一名经理找到我主动请缨,说愿意承担工作日升挂国旗的任务。该物业公司平时工作认真,在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印象中他们对工作追求极致,服务贴心,说话和气。后来经院领导同意,他们承担了任务,到现在还在延续这个制度,风雨无阻。

       我们检察院承担国家法律监督工作非常神圣,物业公司用他们的辛勤和汗水创造财富,用“真诚服务”擦亮企业品牌,他们同样是真正的劳动者,他们的工作应该赢得我们检察干警的尊重。

巡视工作是定海神针,给我们指明了方向

       巡视工作是政治巡视,包括对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我们有时拘囿在某一地方呆久了,缺少了横向对比,有时思路变得不够开阔,缺少了开拓进取的勇气,党内政治巡视就起到了把关定向和纠偏的作用。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旗法》第二次修改,上级机关已经高度关注,在开展政治巡视时贯彻了修法精神。我们市检察院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立即部署安排这方面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要求务必落实《国旗法》有关规定。市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条件成熟时务必加强这方面的法律监督。在落实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定困难,政治部周韶迅主任给予了及时必要支持和协调。

       党组织赋予工作任务,既是压担子、也提供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本保障。完成工作任务,组织是靠山,是定海神针!

让谁担任升旗手,我们准备了3个方案

       按照工作计划,我们打算用2个月的时间组建我们自己的升旗队伍。但是在11月底我们领受了在12月4日举办宪法宣誓暨升国旗仪式的任务,时间非常紧迫。由谁担任升旗手,我和王保安同志商定了三套方案,一是物业公司,二是挑选各方面形象较好的书记员,三是有较好训练基础的法警。我们当即着手开展了工作,跟物业公司进行了积极有效沟通,选定了若干有意愿担任升旗手的书记员同志,跟法警支队通报了有关情况。三种方案各有利弊,周韶迅主任选定了第三种方案。政治部董恒儒副主任、法警支队张新富支队长、我们宣传处王保安同志立即着手开展了训练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彦州、检务督察处副处长周念生、计财装备处副处长张利兵给予了积极配合。12月4日的宪法宣誓暨升国旗仪式比较成功,领导比较满意,检察干警给予积极评价,在准备过程中我们做足了预案,设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不足,便于赢得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帮助。

       被选定拟担任升旗手的书记员虽然没有上场、好多领导和同事们甚至不知道这个事情,他们同样作出了贡献,他们是默默无名的贡献者,他们是王涛、徐冉、王鑫、齐飞、杨旭龙、胡晨晨。

摄影师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宣传效果较好

       宪法宣誓暨升国旗仪式结束之后,我们宣传处着手制作视频、编发微信公众号,当晚全体干警给予极大关注。我们的新媒体工作室刚刚起步,宣传处干警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他们是边干边学,自我摸索。在举办仪式的前一天,王保安、杨志刚、董瑞洁带着摄影器材在现场提前“站位”,提前做好分工和谋划。王保安拍摄经验相对丰富,扮演了“老大哥”角色;董瑞洁、贺兆柯就像勤学好问的好学生,经常通过电话、微信咨询视频制作方面的技术;杨志刚、赵杰积极协调和配合,被同事们私下里称为“热心人”。当时的宣传效果较好,全体检察干警持续了较长时间的关注。

       由于各方面原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一定从事在大学所学习的专业,我们宣传处6名同志都是这样。我们在工作中勤奋努力、勤于动手,逐步掌握了一定本领,或许这就是毛主席曾经讲过的“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每个人一定要克服“手懒”的毛病,否则会成为一个“闲人”,不招人喜欢。

升挂国旗出现轻微异样,必定有特定原因

       作为负责升挂国旗的牵头部门负责人,我经常关注关于国旗的点点滴滴。有时看到国旗没有舒展、或是没有升到顶端,我就仔细观察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事出反常必有因,找到因才能解决问题。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后,不小心将弄断了导杆两端的挂钩,后勤服务中心维修时在两端焊接了圈孔较大的钩子,导致国旗不能正常固定在升降绳上。物业公司采取了在两端用铁丝缠绕拧紧的办法,看似解决了问题,但衍生了异常情况。有时国旗升不到顶端,还有那么约10公分的距离;有时在升降过程中国旗缠到了升降绳上,因为升降绳是螺旋式上升,不是直线运动。

       升挂国旗是一个动态过程,这个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情况,必须给予足够关注,世上没有一劳永逸的成功。

砥砺前行,为了国旗高高飘扬

       宣传处负责升降国旗,有的人给出了质疑。应该是人事教育处或是法警支队负责,为什么是宣传处?应该由法警支队指挥合适,为什么是宣传处?别的单位没有落实工作日升降国旗,我们市检察院有没有必要坚持?升挂国旗是每天挂在旗杆的顶端还是每天早上升起,傍晚降下,升降国旗是否必须跟日出日落的时间一致?谁担任每天的升旗手合适,是物业公司,还是我们自己的干警?

       各内设部门给予了必要支持,计财装备处主动购买了新的国旗和白手套,后勤服务中心进行了必要维修,技术信息处提供了音响保障。在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列队和器材保障方面以郝献玺为代表的老同志给予了必要配合……

       在落实《国旗法》方面我们走在了前面,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我们不可能第一次就达到极致,我们只会越来越好。各种疑问证明我们对《国旗法》的宣传还不够到位、我们的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改变,我们的凝聚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国旗法》本身就是加强民族凝聚力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方式。

       经过修改后的《国旗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检察院有义务宣传、落实国旗法的有关条款,有必要适时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国旗法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愿我们检察干警共同努力,为了国旗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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