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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检察机关 “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品案例选编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0-25 17:44:34    作者:    来源:    点击:8349次


濮阳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品案例选编


       目录

       1.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名捍卫英烈荣光(范县院)

       2.整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华龙区院)

       3.引入社会力量多元化全方位协力扶危纾困(范县院)

       4.建筑垃圾存放何处?(台前县院)

       5.检察院解决了我们一家的大问题(范县院)

       6.抗战烈士遗骸顺利“回家”(濮阳县院)

       7.线上受理线索+简易公开听证(台前县院)

       8.一份《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帮企业挽回损失2.7万元(南乐县院)

       9.精准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受好评(清丰县院)

       10.检察办案暖民心 群众感激送锦旗(范县院)


       前  言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愁心事。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又是常见多发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法律、政治,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检察监督办案要充分体现人民国家之情、人民立法之义,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

       我们选编“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品案例,采取“关键词”加“要旨”的形式,旨在梳理检察干警在执法和司法活动中所体现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从而引领更多的检察干警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内涵。

由于水平有限,疏漏和不适当在所难免,欢迎大家包涵并给予指导!


一、《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名捍卫烈士荣光》


       【关键词】

       检察建议  捍卫烈士荣光  


       【要旨】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看着为革命牺牲的烈士们如今却躺在一片荒凉之地,一点点被遗忘,办案检察官石丽锋感到由衷地痛心,面临重重困难,办案检察官没有畏惧和退缩,经调查了解、及时汇报、多方协调,终于争取到专项经费40万元对墓群进行了修复,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捍卫烈士荣光过程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新闻报道】 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做了专题报道

       “这些烈士牺牲的时候还是孩子,为了解放牺牲在咱们这里,不能回家,每逢清明节我都会带些酒、纸钱来看看他们,县里虽然把这里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你们看看这里多荒凉”。

       这是2019年6月份,范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排查英烈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情况时,辛庄镇毛岗村支部书记毛新成说过的一段话。

       范县辛庄镇毛岗村的毛岗烈士墓群位于村西300米处,北临进村路20米。当地村民称,只知道长眠在此处的是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但并不清楚具体是哪次战役牺牲的烈士,据当地村民讲述,最初每个墓葬旁边立有木牌,写着烈士的姓名,年龄、籍贯、职务,这些烈士中职务最高级别为营级。历经风霜雨打,木牌年久腐烂,烈士的姓名、籍贯等已无法考证。176个烈士墓冢淹没在荒草之中,一片凄凉景象。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毛岗烈士墓群的基本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将毛岗烈士墓群现状向市检察院领导进行了汇报。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决定立案调查。为考证战役情况,确定烈士身份,石丽锋多次到毛岗村走访当地群众,并到范县党史办、县志办、县档案局等部门查阅相关资料,据县志记载,毛岗烈士墓群1983年被范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检察院经过实地勘察组织人员寻找线索,挖掘出1983年11月范县人民政府所立的墓碑。

       除查阅大量资料外,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到山东菏泽、鄄城等地调查战役情况,最终查明:1946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撕毁停战协定,发动全面内战。同年10月28日,国民党军万余人从菏泽进犯鄄城,29日,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三、六纵队在鄄城南高奎庄、任庄、刘家庄、范庄一带将进犯之敌包围,至31日20时,毙敌3000余人,生俘旅长刘广信及其官兵5500余人。此役为刘邓大军横渡黄河进行战略反攻奠定了基础,史称“鄄南战役”。在这次战役中牺牲的176名解放军指战员,由担架抬至黄河边的毛楼村埋葬。时隔不久,当地政府考虑到黄河经常发大水,墓葬群有被大水冲走损坏的风险,遂将墓葬迁移到现址即黄河大堤外毛岗村西。

       范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尽管埋葬于此的英烈姓名、籍贯等现无法考证,但这些烈士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毛岗烈士墓群的现状,与国家和人民尊崇、怀念烈士的精神信仰不符。2019年8月28日范县人民检察院向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行保护和管理职责,对毛岗革命烈士墓群加强维护,将墓区环境进行净化整治;积极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范县人民检察院与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在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多次同辛庄镇人民政府、毛岗村党员干部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及时将毛岗烈士墓目前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争取县财政资金20万元、协调辛庄镇人民政府出资20万元,共投入40万元对毛岗烈士墓群进行了修复整改。

       “这些烈士们可以安息了”毛岗村支书含泪感叹道。整改后的烈士墓群庄严肃穆,一改往日的萧条,在墓群中心树立了无名烈士纪念碑,纪念碑高度为7.61米,纪念碑正面为“毛岗无名烈士纪念碑”、背面为“鄄南战役”情况。挺拔的纪念碑见证历史,令后人景仰,从中获取前进的力量。昔日荒草丛生的革命烈士墓群已经建成供人们瞻仰学习的红色教育基地,时刻激励着人民铭记、尊崇革命先烈的精神信仰,有力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风气。



二、《整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3份检察建议 个人信息安全 发放调查问卷  回头看一份倡议书  一份工作函

      

       【要旨】

       个人信息保护牵扯面大,综合治理难,但是频繁的电话推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华龙区检察院知难而进,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上。他们积极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方法和措施,发放问卷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用“回头看”的方式跟踪问效。他们紧盯人民群众的烦心事,积极作为,在积极探索中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新闻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深一度”

       为深入了解因信息泄露引发电话推销的现状,2019年11月21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企事业员工、个体经营者、学生等群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问卷调查,发出调查问卷1560份。其中,反映装饰装修行业推销电话严重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共有740份,反映房地产销售行业推销电话扰民的共有450份,反映其他行业推销电话扰民的共有370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有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职责;濮阳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机构,独立事业单位)、濮阳市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有对本辖区内装修装饰从业者监督管理的职责。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对其管理的个人信息负有依法保护的职责。

       经层报审批后,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向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于企业经营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骚扰信息、骚扰电话等形式进行推销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犯罪线索;向濮阳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濮阳市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监管,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向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向濮阳市室内装饰业协会发出工作函,建议其依法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检察建议发出后,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商户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集中宣传,并对有关企业约谈,督促其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濮阳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濮阳市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装饰装修行业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濮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建立完善信息保护机制,并建议上级房产管理部门更新系统,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模块,做到信息查询权责分明、全程留痕、动态预警。

       2019年12月10日,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倡议下,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濮阳市室内装饰业协会联合组织辖区内装饰装修企业,专门召开 “濮阳市建筑装饰行业保护公民信息安全规范经营行为会议”,企业代表当场作了表态发言。参会的20多家企业当场签订“加强信息安全、合法开展经营承诺书”,承诺“认真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购买、倒卖及违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合法、诚信经营,接受监督;加强本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

       2020年5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电话回访形式120人次,调查问卷回访形式200人次。回访人纷纷表示,目前房地产、装饰装修等领域电话推销明显减少,但依然存在教育培训、保险等行业的骚扰电话,受访对象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在其他领域继续发力,逐步规范各行业经营,减少相关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三、《范县:引入社会力量多元化全方位协力扶危纾困》


       【关键词】

       主动救助  多元化救助  第三方救助资金


       【要旨】

       该案是范县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案件管理部门发现并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控申部门主动提出司法救助,并且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以及引进第三方救助资金实施综合帮扶提升救助实效的典型事例。

       石素娟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发放救助金,还为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做长远打算,让牛氏姐弟摆脱生活面临的困难,实现短期救助与长远救助的有效衔接。在救助方式上积极创新,引进第三方资金,足以支撑被救助的孩子直到完成学业为止。让被救助的家庭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社会发展的司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检察温情。


       【新闻报道】《公民与法·检察》2021年4月中

       “非常感谢张叔叔以及范县检察院等单位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坚强起来,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回馈社会。”1月26日,全国劳动模范、濮阳市人大代表张存胜和河南省范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石素娟一起来到刑事被害人家属牛某某所在的学校,在校长的见证下,亲手将5000元资助款交到牛某某手上。牛某某接过资助款后感动得热泪盈眶,表示一定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

       2020年10月29日,范县检察院就牛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张存胜,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听证员经过充分评议,同意范县检察院为牛某某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结束后,张存胜表示:“定要严惩犯罪,还百姓公道,作为人大代表,我代表的就是人民。在这里我希望尽我的绵薄之力,今天我没有准备,微信里只有零钱1000块钱,我想全部资助给牛某某,希望她早日走出阴霾,坚强生活。”张存胜非常认同听证会成效,表示以后会联系身边的爱心人士,希望能够有机会为国家司法救助献上一份力量。

       2021年1月25日,范县检察院石素娟等主动联系县爱心企业家继续为刑事被害人家属牛某某募集捐款。张存胜获悉后表示:“考虑到年关将近,牛某某作为一名在校生,这个年肯定不好过。在范县检察院的感召下,我想再为牛某某捐助5000元,让孩子安心过个好年。”


       2020年以来,范县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资金,采取多元化、全方位的救助方式,让被救助的家庭更多地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与帮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检察温情的初心与情怀。



四、《建筑垃圾应存放何处》


       【关键词】

       生态文明思想  城市建筑垃圾 以人民为中心


       【要旨】

       检察机关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监督理念,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置于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杨金印等人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没有满足于将垃圾清理干净后结案了事,而是延伸公益监督触角,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处置的症结问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运用检察智慧,通过圆桌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该县启动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检察监督效果。


       【新闻报道】《检察日报》2021年2月22日第七版

       (刘立新、魏自民)“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如何遏制,建筑垃圾应存放何处?”近日,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就是否应当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进行公开听证,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政府派员参加,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不久前,台前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金堤河(黄河支流)南岸长刘村、姜庄村段存在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

  张宗保老汉愤慨地对走访的检察干警说:“你看看,这周围的树都死了,垃圾堆在这里,草都长不出来,这不是办绝户事么?天热时还有怪味,我们都没法在这儿住了。”

  根据调查情况,台前县检察院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城关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城关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该院认为,违法活动的发生和县里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收容站有关,人们不知道应该将建筑垃圾存放在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处置,遂提出建设建筑垃圾收容站的建议。建议是否可行,还要听听相关单位的意见。

  听证会上,城关镇政府的代表认为,倾倒建筑垃圾的地方较为偏僻,没有监控,以前也曾安排专人看管,但仍有人偷偷丢弃垃圾,由于镇政府无执法权,从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县城管局的代表表示,领导班子曾经对此进行专门研究,但由于能力不足,城区内滩区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垃圾焚烧后的固体垃圾等无法妥善地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城管局将积极编撰计划,申请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收容站,将这些固体垃圾进行工艺处理,加工成建材,将资源合理利用。”


  “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可回收资源,违法倾倒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保护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将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符合当前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城管局要积极履行职责,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县里亟须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收容站,后续再完善配套设施。我们人大代表也会在下次人代会召开时,专门向县政府提出建设城市建筑垃圾收容站的议案,共同促进问题解决,保护我们的生态和人居环境。”听证会上,应邀担任听证员的省人大代表蒋平表示。

  2020年以来,台前县检察院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黄河河道建筑垃圾9.8万吨、拆除违章建筑10.7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砖瓦窑厂5个、养殖场2个,拆除临黄生态园饭店1处,拆除违建别墅1处,共恢复被损耕地、林地300余亩,追回国有资产183万余元。

  截至发稿,金堤河岸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建筑垃圾收容站建设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部署施工。在检察机关的参与下,老百姓的烦心事儿解决了,村居环境变美了。人大代表纷纷为检察院的高效工作点赞。



五、《“检察院解决了我们一家的大问题!”》


       【关键词】

       以人民为中心  恢复户籍  视频连线


       【要旨】

       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要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多做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通过办案监督传递司法温暖和关怀。在本案中石素娟发现被救助人“户籍”被注销后,没有通知申请人自己想办法“恢复”户籍,中止审查,“坐等”条件齐备再继续办理,而是本着扶危济困的办案理念,想尽一切办法为被救助人“恢复”户籍。

       被救助人是残疾人、户籍在800公里之外的湖北,恢复户籍有诸多麻烦。石素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湖北竹溪县检察院的电话,跟竹溪县公安局商定了户籍“恢复”方式。能动司法在这里得到了彰显。河南、湖北三个政法单位通过视频和电话连线方式向困难家庭传递了司法温情。


       【新闻报道】《检察日报》2021年7月8日头版

       (徐日丹 刘亭亭 魏自民)“我家那口子的户籍(户口)解决了,司法救助金也到(账)了,真的感谢检察院!”近日,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王某特意向河南省范县检察院表示感谢,“检察院解决了我们一家的大问题!”

       据范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石素娟介绍,救助线索是由该院第一检察部移送过来的——智力二级残疾的张某(王某的妻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有3个孩子上学,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故王某(代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但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由于多种原因,张某户籍已在多年前被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竹溪县注销,与王某共同生活20年也未登记结婚。因张某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张某家人也一直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没有户籍,生病就医等报销、补助事宜就没有保障,就连回娘家一趟都没办法买票……”石素娟告诉记者,张某家人法律意识淡薄已经让其户籍“消失”多年,这个问题不解决,后续张某一家还会遇到更多困难。

       在办理司法救助的同时,检察官努力帮助解决张某的“身份”问题。

       按规定,恢复户籍需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方可恢复。对于平常人来讲,这个问题并不难。但丧失沟通理解能力的张某身体状况不稳定,随时面临发病风险,不宜长时间坐车,加之家庭条件极为困难,居住地距离竹溪县800余公里,几个人的交通费用等也无法负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王某仍不时愁眉紧锁:“我们实在没有办法!”

       办案组遂尝试通过12309检察热线与竹溪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将张某情况做了详细说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下,双方多次召开视频、电话会议研讨恢复张某户籍的方案。

       经过多次协调,竹溪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协商恢复张某户籍的具体方式,由范县检察院帮助张某准备相关材料,多方实时同步办理——范县检察院将录制的张某及其与王某共同生活的视频发送给竹溪县公安局,并采用视频方式协助公安机关与张某及王某直接对话,指导张某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再帮助张某拍摄身份证制作所需要的证件照,最后把所有材料寄送至竹溪县公安局。竹溪县公安局收到材料后,仅用5天就恢复了张某的户籍信息。


       与此同时,范县检察院也为张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争取到临时救助金2000元。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需要深层次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困难以及背后的原因,检察机关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协调多方力量联合救助,从而达到‘应救尽救’。”范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庆斌表示,该院还将继续跟进,帮助张某与王某完成结婚登记,并帮其正在上二年级的小女儿注册户口。



六、《抗战烈士遗骸顺利“回家”》


       【关键词】

       检察长送检察建议  给当事人提供方便


       【要旨】

       弘扬英烈精神不只是口号,要拿出务实行动。李道平反映的英烈保护案曾经走进“死胡同”,有关部门已经信访结案,将老人作为信访稳控对象。濮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红广等人面对困难没有止步,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与相关部门、当事人充分沟通协商,在尊重各方关切的基础上让抗战烈士遗骸顺利“回家”,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责任和担当,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老人从安徽到濮阳的费用谁出?检察院出;老人在濮阳的吃住费用谁解决?检察院解决;在办理本案中濮阳县检察院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有方向、有正气,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践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新闻报道】《检察日报》2021年7月8日第八版

       (刘立新、魏自民)“我真的很感谢检察院,反映了多年的问题叫检察院很快就给解决了!”近日,河南濮阳籍抗战烈士李善聚的遗骸迁入了老家的烈士陵园,烈士近亲属、村民代表、濮阳县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派员参加了安葬仪式,烈士侄子李道平拉着检察官的手,一个劲儿地致谢。

       李善聚烈士1925年出生,1942年参加革命,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4月牺牲于辽宁省,牺牲前担任某部侦察排长。新中国成立后,李善聚胞弟将其遗骸安葬于故乡濮阳县户部寨镇大李庄村。2010年前后,县民政局和镇政府对墓碑进行修缮。2016年,烈士近亲属要求按照国家政策将遗骸迁入到烈士陵园,但因寻找遗骸遇到困难拖延至今,这也成了李道平的心病。

       李道平今年60多岁,早年举家定居黑龙江省尚志市,在河南濮阳没有其他至亲,多是通过自己打电话或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曾到濮阳当面提出过要求,但都无果。

“检察院有个公益诉讼部门,专门办理这样的案子。”一个偶然机会,在安徽马鞍山(李道平打工的地方)有律师给老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李道平不相信这属于检察院的管理范畴,又咨询其他律师和在检察院工作的熟人,他们都给出了相同的答复,老人这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濮阳县检察院的电话。

       老人于今年4月12日电话反映情况,第二天濮阳县检察院便进行电话回复。“检察院办事认真,问得仔细,不但跟我互加了微信,还留了办案干警本人手机号码。我相信检察院是真能解决问题的。”李道平立刻有了希望。

这个案子有一定难度,李道平长年信访,多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相关部门反映。办案干警在走访调查中也感受到了阻力,便及时向院领导说明情况。4月27日,该院检察长带领干警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并经过协商拿出了解决办法,给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现在正是麦子抽穗的时候,找坟容易破坏庄稼激化矛盾,能不能缓一缓,等麦收了再找坟,尽量减少群众损失?”办案干警和镇政府协商时,一名干部提出了建议,老人也非常谅解。麦子收割完毕第二天,现场找坟正式开始。办案干警安排人员盯住收麦情况,过程紧凑,找坟很顺利。

       李道平家庭条件一般,年过六十仍然在外地打工,为了迁坟花费不少。濮阳县检察院专门安排干警把老人从安徽马鞍山接到濮阳,并安排好吃住和日常生活。

       6月18日,老人向濮阳县检察院赠送感谢信和锦旗。锦旗上写着“故土有幸埋忠骨,检察公益慰英魂”,这既是感谢,更是鞭策,激励更多的检察干警倾心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七、《线上受理线索+简易公开听证——

河南台前:及时快速解决群众烦心事》


       【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  简易听证会


       【要旨】

       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到新冠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大局中,对于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影响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杨金印等人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讲究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维,以“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为初心,先是立足乡镇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做成样板,及时召开听证会,总结经验,然后以工作函的方式辐射全县其他乡镇,要求按照样板乡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点带面,最终使得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在疫情期间得到较大改善。


       【新闻报道】《检察日报》2021年8月15日第一版

       (刘立新 魏自民 杨金印)8月12日,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举办了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将督促整改检察建议送到某乡政府负责人手中,困扰村民一段时间的垃圾处理问题即将得到解决。

       “你好,检察官,我想问一下村里的垃圾清理不干净,你们能管不……”近日,台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接到村民张某的来电。

       经询问,检察官初步了解到,该乡的垃圾清理工作被一个保洁公司承包,但是保洁公司工作人员只负责清理该公司投放在该村垃圾桶内的垃圾,对因垃圾桶盛满后村民堆放在垃圾桶外的垃圾概不清理,于是村民自备了垃圾桶装多余的垃圾,但是该公司对于村民自备的垃圾桶拒绝清理,并与村民发生了争吵。“他们清理不干净,一点也不顾及全村的环境问题!”张某说。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张某通过台前县检察院今年上线的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平台——“公益诉讼365”App将现场线索图片、位置信息等内容逐一上传,检察官接收到信息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该乡30个村的垃圾清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多数人口较多的村内垃圾收集点均存在上述问题。

       随后,台前县检察院向该乡政府通报了案情,告知该乡政府在乡村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并举办简易公开听证会送达检察建议。按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听证会只有乡政府负责人、办案检察官、保洁公司负责人和台前县人大代表孙久道参加。


       办案检察官通报调查结果后,乡政府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各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为广大村民创造一个美丽的生活环境;保洁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好乡村保洁工作,还人民群众一个干净卫生的乡村街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生活垃圾处理干净,不但能为村民营造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还能有效切断病毒潜在的传播风险。”孙久道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做法。



八、《一份<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帮企业挽回损失2.7万元》


       【关键词】

       追诉漏犯  认罪认罚  挽回损失


       【要旨】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官的天职。但是空有良好愿望、没有履职能力达不到目的。任维娜、蔡民起在办理电力盗窃案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在办案中强化法律监督,依照法定程序制作《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从而追诉3名犯罪嫌疑人。在当事人不认罪,对刑罚不理解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社会对立;主动做通犯罪嫌疑人工作,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案子很小,彰显了检察价值。


       【新闻报道】《濮阳日报》2021年8月10日第4版

       (闫伟东)本报讯 近日,南乐县供电公司把一面书有“心系企业 鼎力相助 公平正义保驾护航”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县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在办理一起电力盗窃案件的过程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维护了公平正义。

2019年5月,南乐县公安局以马某轩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马某轩通过私自损坏家用电表,偷电数额2600余元。办案检察官在讯问马某轩过程中发现,马某成、马某如也存在类似偷电违法行为,遂向公安机关发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马某如偷电数额1.1万元;马某成偷电数额1.3万元;宗某林提供犯罪方法,系盗窃罪共犯。


       马某轩、马某如、宗某林先后到案后,办案干警依法告知3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3人明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马某轩、马某如主动退出赃款,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马某成到案后,认为自己家里的电器不多、用电量不大,对偷电犯罪数额有意见,并认为自己是“免费帮助”马某轩、马某如修改电表,不应该对他们两家的偷电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今年4月份,办案干警在县看守所见到了马某成,马某成的对抗情绪依然强烈。经办案人员耐心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详细说明偷电数额认定的依据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马某成最终认罪认罚,南乐县供电公司2.7万元的损失得到挽回。



九、《清丰县检察院精准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受好评》


       【关键词】

       以人民为中心   引导侦查   群众认可


       【要旨】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实现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高社娟在办理合同诈骗案中,面对犯罪嫌疑人两次被抓均因证据不足而导致案件难以进入下个阶段的情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制定详细全面的补充侦查提纲,对证明其有罪无罪的证据均不放过。并带队员到山东省海阳市对补充侦查介入引导,核实案件证据。最终,犯罪嫌疑人以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三个月。被害人和儿子将“依法检察保公正  伸张正义为人民”锦旗送到员额检察官高社娟手中。人民群众的每一次求告无门,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检察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精准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报道】《濮阳在线》2021年7月27日

       (高社娟)2021年7月5日,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的被害人邵某来到清丰县检察院,他和儿子手捧锦旗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的领导和检察官为我们追寻正义,你们不辞辛苦、千里取证,法庭上义正词严,让原本对诉讼不抱有多大希望的我们感觉到了检察温暖。”


       这是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无权分包的工程项目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巨额保证金。张某此前两次被抓均因证据不足而导致案件难以进入下个阶段。究竟是民事欺诈、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罪,我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社娟在接到该案后,仔细阅卷查找疑点、漏点。经部门讨论研究,分管副检察长南志军、第二检察部主任丁宏均感到这是一起复杂、疑难的案件,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把它办好。随后,承办人制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补充侦查提纲,对证明其有罪无罪证据均不放过。为保证取证效果,南志军副检察长指出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员额检察官高社娟带队远到山东省海阳市对该案侦查机关的补充侦查介入引导并对在案证据核实。最终,经过大量调取新的证据证实张某在外欠巨债的情况下用拆东墙补西墙的作案手段,其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最终,张某被以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三个月。

       “依法检察保公正,伸张正义为人民”,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群众赠送的锦旗上的寄语自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精准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检察办案暖民心 群众感激送锦旗》


       【关键词】

       依法确认  双向保护  心理疏导


       【要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需要给予特殊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涉及未成年的检察建议,极大促进了全国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谢佳吝在办理小丽(化名)受害一案中,坚持依法办理,双向保护原则,在心理疏导的基础上追捕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了犯罪,在更高水平上维护了公平正义,向受害人传递了司法温暖。


       【新闻报道】《范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021年6月21日

       “俺是个普通的农民,没有啥文化,也不会说啥特别感谢的话,但是俺知道,如果没有咱们谢检察官为俺女儿主持公道,俺们这一家人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了!谢谢咱们检察院,谢谢咱们检察官!”

       2021年6月18日上午,一位孩子的父亲将一面镌刻着“尽职尽责  秉公执法”的鲜红锦旗送到了范县人民检察院,表达他的谢意。


       2021年3月,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受理了一件非法拘禁案。案件中,不上学的小剑(化名,户籍年龄16周岁)通过快手认识了刚刚不上学的小丽(化名,14周岁),伙同小林(化名,15周岁)以交朋友为由将小丽诱骗到KTV里上班,所挣的钱归小剑、小林。小丽提出回家想法后却遭到小剑、小林的殴打,甚至被强迫拍裸照。后来小丽通过其他人联系到家人被解救出来后,家人立即报案。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仅对已年满16周岁的小剑进行拘留,但小剑的父亲却提出小剑实际年龄未满16周岁,并提供了出生证明。小剑对非法拘禁罪不负刑事责任。

       一方面是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女孩,一方面是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面对这种情况,未检检察官谢佳吝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认真审查卷宗,深入思考,分析案件疑点,对小剑的实际出生年龄给予确定。同时,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对小丽做心理疏导,经过耐心询问、引导,取得小丽信任后,小丽说出了埋在心里很久的“秘密”——在KTV上班期间,小剑和小林都强迫与小丽发生过性关系!强迫她上班的也不止小剑、小林,还有其他人!得知这一关键消息后,谢佳吝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对小林、小满、小帅等人进行追捕。

       经过缜密侦查,小林、小满、小帅(均系未成年人)等人先后到案,事情的真相也逐步浮出水面,这些正值青春的孩子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通过对小丽的耐心疏导,小丽又重新回到了校园,为了更好地保护帮助小丽,范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帮助这个贫困的家庭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于爱江检察长接受锦旗后说:“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我们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还是一种鞭策。作为人民的检察官,我们要更加珍惜荣誉,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地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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